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區政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是應涉及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反映本行政機構的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內容。
(一)公開內容
區政府:
1、區政府領導及其分工
2、區政府工作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3、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4、區政府重要會議的主要內容
5、區政府文件
6、區政府規章和工作規則
7、區政府提交區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各類報告
8、區政府人事任免;
9、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數據。
區政府部門:
1、部門職能類
包括領導班子介紹、分工、聯繫電話、電子郵箱、部門職能等(含下屬單位)。
2、內設、下屬(派出)機構類
包括內設、下屬(派出)機構的職責、聯繫電話、負責人等。
3、行業發展規劃、計劃類
包括部門工作規劃、部門業務工作計劃、規劃工作進展等。
4、部門行政管理、行政執法類
包括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省政府法規、國務院部門規章、省政府規章、市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等。
5、行政許可類
包括項目名稱、設定依據、收費依據、承辦科室(單位)、承辦期限、公開形式、受理電話等。
6、人事管理類
指公務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的招考、錄用、職務提升公示等人事信息。
7、財務管理類
包括收費事項名稱、公開方式、工作程序、承辦科室(單位)、執行情況、監督部門、監督電話等。
8、業務管理類
包括業務事項名稱、公開內容、公開形式等。
9、其它類
需要主動公開的其他類政府信息。
區政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按年度進行更新和調整。
鄉鎮政府:
1、鄉(鎮)政府領導及其分工
2、鄉(鎮)政府工作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3、鄉(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4、鄉(鎮)政府重要會議的主要內容
5、鄉(鎮)政府文件
6、鄉(鎮)政府規章和工作規則
7、鄉(鎮)政府提交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的各類報告
8、鄉(鎮)政府人事任免;
9、全鄉(鎮)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數據。
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及公共企事業單位:
參照主管單位和上級單位進行設置。
(二)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的區政府信息通過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政府新聞發佈會和報刊、廣播、電視等便於公眾及時準確知曉的方式進行公開。部門、鄉鎮政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及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通過本單位信息公開網站和報刊、廣播、電視等便於公眾及時準確知曉的方式進行公開。
有條件的部門應設置信息公開欄、電子屏幕、電子觸摸屏、公共查閲室或公共查閲點等設施,方便公眾進行政府信息檢索、查詢、複製。區檔案局作為查詢、利用區政府及其部門主動公開信息的場所,應為公眾做好服務工作。
(三)公開時限
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日內主動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向區政府及組成部門、直屬行政機構及其他機構申請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
由區政府答覆的申請,受理機構為區政府辦。
由區政府各部門答覆的申請,受理機構為政府各部門的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區政府各部門的受理工作,轉交、催辦未經過區政府各受理機構的申請。
受理機構應公開辦公地點、辦公時間、承辦人、聯繫電話、傳真、電子郵箱和郵政編碼等,並印製好《南鄭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方便申請人進行申請。
(二)受理申請時間
除法定節假日外,受理申請時間為正常工作時間。
(三)公開程序
1、申請公開的提出
申請人向受理機構提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時,應如實填寫《南鄭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詳見南鄭區政府信息公開文件彙編P68)。
《南鄭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可以在南鄭區人民政府門户網站(hotbuy)下載,也可以到受理機構領取。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儘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佈時間、發文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公開的提交方式
(1)通過互聯網提交申請
申請人將下載後填寫好的《南鄭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政府及政府各部門的電子郵箱,由相應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受理。
(2)通過信函、傳真等提交申請
申請人將填寫的《南鄭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通過信函、傳真發送到受理機構,並在信函、傳真的適當位置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通過口頭提交申請
申請人通過電話、當面等口頭提出申請,受理機構應對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如申請人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證件名稱及號碼、聯繫方式等)和申請的主要內容做好記錄。
3、申請公開的處理
(1)審查
①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後,應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公開權利人予以補正。
②申請人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鑑於針對不同要求的答覆機構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應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2)登記
對於《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申請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即時登記,受理機構根據收到的先後順序進行處理,並出具《南鄭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回執》(詳見南鄭區政府信息公開文件彙編P69)。
(3)答覆
受理機構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覆的,應該當場予以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受理機構答覆時,應按下列情形以《南鄭區人民政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告知書》(詳見南鄭區政府信息公開文件彙編P71-P75)向申請人告知。
① 屬於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
② 屬於部分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部分公開的理由
③ 屬於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④ 不屬於本機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的掌握機構及聯繫方式
⑤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
三、監督方式
申請人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向區政府監察局投訴,還可以通過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受理機構要主動向申請人公開本機構的聯繫方式。
四、政府信息編排體系
(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使用電子文檔方式編排、記錄和存儲各類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目錄格式:
序號 | 索引號 | 信息種類 | 信息名稱 | 文號 | 公開類別 | 內容 概述 | 生成 日期 | 發佈機構 | 依據 | 載體 類型 | 記錄形式 | 關鍵 詞 |
(二)編排體系描述。
1、索引號(必選項):索引號是為方便信息索取所編排的信息編碼。每條信息有惟一的信息索引號。信息索引號由單位代碼、分類號、信息生成年份、流水號組成,各部分號碼用“-”相連,其結構為:區域及部門編號-分類號-信息生成年份-流水號,總長度為18位字符。
(1)信息所屬分類號詳見“巴州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分類表”。
(2)信息生成年號:某條信息生成的年號。如:某條信息2007年X月X日生成,此條信息的“信息生成年號”為“2007”。
(3)流水號:某條信息填報時的順序號,各信息填報責任人依序自行編號,至少編寫五位數字。
例如:南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2007年關於領導分工的信息索取號的編制。巴州政府辦公室區域編號為“JJ”,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的部門編號為“001”,領導分工屬於信息分類中政府職能—領導成員、分工和聯繫方式類,信息分類號為1200,信息生成年號則根據具體年份編制為2007,流水號則根據填報順序編制。則以上信息的信息索取號應編寫為:JJ001—1200—2007—00001。
2、信息種類(必選項)。根據目錄分類進行選擇。
3、信息名稱(必選項)。是指該信息的標題。
4、文號(可選項)。文號是文件制發過程中由制發機關、團體或個人賦予文件的順序號,文號包括髮文機關代字、年份、序號,並依此順序居中排列。
5、公開類別(可選項)。政府信息公開類型主要包括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兩種。
6、內容概述(可選項)。內容概述是對信息主要內容的説明,包括:主要內容、重要數據和其他必須説明的事項等。用來幫助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確定信息是否符合其需求。
7、產生日期(可選項)。產生日期是指信息正式發佈(出版)的日期。對於政府文件,產生日期即簽發日期(如文件為會籤的,產生日期為最後一個簽發日期);對於非文件類的信息,如數據表格等,產生日期指該信息可為公眾完整獲得的起始時間。日期需要以一種所有人都能識別的格式出現,並且它能被計算機軟件所解釋。日期格式應符合ISO8601〔W3CDTF〕規範,並使用YYYY-MM-DD的格式,其中YYYY是年,MM是月,DD是日。
8、發佈機構(必選項)。發佈機構。指信息的責任者。信息為一個機構產生時,該機構為發佈機構。信息為幾個機構聯合產生時,文件類以誰編制文號,則該機構為發佈機構;非文件類以誰為主編制,則為主編制的機構為發佈機構。發佈機構應使用全稱,不能使用簡稱。
9、依據(可選項)。主要説明行政權力、服務、收費等事項依據的政策法規、規範性文件名稱及其文件編號。
10、載體類型(可選項)。指信息的物理載體。一般有紙、膠捲、磁帶、磁盤、光盤等。
11、記錄形式(可選項)。指信息的記錄類型,包括文本、圖表、照片和影音等。
12、關鍵詞(必選項)。關鍵詞是為了方便公眾查找而設立的一個用於信息標引和檢索的數據項。它是一組表達某一主題代表性的習慣用詞,可取自信息的題名或正文用以表達信息主題並具有檢索意義的非規範化的詞或詞組,也可以是公眾已認同的俗語。其中公眾認同的俗語至少標註1個。
五、工作機構
南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全區政府信息公開的統一組織協調機構,具體工作由區信息化工作辦公室承擔。
南鄭區信息化工作辦公室:聯繫電話:0916—5512459
傳真號碼:0916-5516822
通信地址:南鄭區西大街區政府辦公室
郵政編碼:723100 電子郵箱:nz0008@163.com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2:00 14:00—18:0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為了保證您快速獲取您申請的政府信息,請仔細閲讀以下提示:
一、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定,我區各級行政機關已主動公開大量政府信息。建議在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之前,先通過政府網站、政府公報、政務微博、政務微信、新聞媒體、公示欄(屏)等渠道和方式對所需政府信息進行查找。
二、為了更加高效地獲取相應政府信息,建議您先查看行政機關的職能,儘可能直接向政府信息製作部門提出申請,如自然資源部門製作土地徵收類信息,住建部門製作住房、城鄉建設類信息,公安部門製作治安管理類信息,生態環境部門製作環境影響評價類信息等。
三、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應該是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不包括需要行政機關重新制作、加工、彙總、分析的政府信息。
四、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提交有效身份證明。
五、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應當明確需要獲取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於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徵性描述,避免使用如XXX等信息、XXX所有信息、XXX相關信息等模糊性描述。
六、申請人向行政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應當採取“一事一申請”方式提出,即一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只對應一個政府信息項目。
七、請按要求填寫申請表。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繫方式,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形式要求、信息用途等均須真實有效,以便行政機關及時答覆。
八、本平台僅受理政府信息公開事宜。涉及其他工作的舉報、投訴、諮詢、建議等事項,請通過12345市民熱線、區長信箱等渠道反映。
九、如本平台無法滿足您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需求,請通過書面或其他方式提出申請。
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答覆期限。能夠當場答覆的,當場予以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可以延長答覆期限,延長期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按照申請人指定的紙質郵寄、電子郵件或現場領取等形式送達申請人。